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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查的通报
2018年01月24日 11:19 督导处 点击:[]

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查的

通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校:

为总结、提炼全市中小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有效做法与典型经验,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教育品牌”项目孵化培育,2017年11月—12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省市督学专家组,依据《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立德树人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舟政教督办〔2017〕8号)要求,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和建设新型家校合作关系等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深入县(区),认真听取了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和建设新型家校合作关系的工作总结,并随机督查了市本级和县(区)部分中小学校,抽查学校共计33所(7所高中、8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15所小学)。在各中小学校,督查组通过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察看校园环境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和建设新型家校合作关系等工作现状和成效。现将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情况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下发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相继成立了各级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制订出台与学校发展性项目和“美丽学校”创建计划相结合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动员大会,分年度、有重点落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全市中小学校“美丽学校”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至2017年底,全市99所中小学达到市级“美丽学校”标准,达标率为100%,其中64所为优秀校,优秀率为64.65%。市本级15所学校达到“美丽学校”标准,12所为优秀校,优秀率80%;定海区30所学校达到“美丽学校”标准,17所为优秀校,优秀率56.67%;普陀区24所学校达到“美丽学校”标准,17所为优秀校,优秀率70.83%;岱山县19所学校达到“美丽学校”标准,12所为优秀校,优秀率63.16%;嵊泗县11所学校达到“美丽学校”标准,6所为优秀校,优秀率54.55%。

二是全市中小学校“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稳步推进。市本级和各县(区)加强了学生成长导师制队伍建设,建立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教师广泛参与的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一生一档个性化方案和评价激励机制,强化了个性化、针对性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形成了特长生、学困生、德育、情感、生涯规划等导师队伍,在学业和生活上帮扶贫困家庭学生、单亲家庭学生、渔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等特殊群体,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是全市中小学校课程改革不断深化。2015年12月,南海实验初中等5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列为我市首批整体推进课程改革的先行学校,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全面推进,开发开设中华传统文化、心理健康、海洋价值观、法制教育等内容的校本课程(教材或读本),共有市级义教精品课程186门。我市普通高中几年来以创建省特色示范学校为契机,围绕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多样化育人成长,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办学发展规划和课程建设规划,深化课程改革,提高了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目前共有省精品课程19门,省网络选修课程71门。

四是全市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初步建立。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学生学业评价进行大胆改革,小学推进引导学生个性发展的多元评价,低段积极探索体现学生发展游园式模块评价等评价办法;初中学校以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为重点完善中考改革,出台了《舟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各县(区)和初中学校均相应制订了符合县(区)域和学校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普通高中评价体系接轨新高考。

五是全市中小学校新型家校合作关系健康发展。《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建设新型家校合作关系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部署,完善工作和考核机制,构建家校合作育人网络。全市已建立市、县(区)、学校(社区)三级家长学校工作体系,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70%以上的民办学校建立了家长学校,组织开展“万名家长进家校”活动。目前,我市拥有全国示范性家长学校1所,省级19所,市级20所。成立了家庭教育学会,汇编《舟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手册》5册。

二、全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一)坚守育人初心,强化立德树人的思想自觉。针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目标,市教育局出台了《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增强了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个层面的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校园网、微信群、QQ群等平台,宣传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全社会良好育人氛围。各县(区)教育局和全市中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举措有力。

(二)优化活动主题,拓展立德树人的育人途径。近几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覆盖到德育工作全领域,贯穿于学校育人工作各环节,各县(区)和中小学立德树人工作呈现新常态、新模式、新成效定海区教育局坚持“每年一主线,每月一主题,一题一展示”策略,开展了系列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涵育学生爱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等核心素养。普陀区教育局以“我的中国梦”坚定理想信念,以“普陀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公民意识,以“学理、明礼、践行”规范目标管理。系列活动落小、落细、落实,主题鲜明,载体丰富。岱山县教育局以“美德少年”“礼仪之星”等争章活动,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崇尚礼仪校园、文明学生。嵊泗县教育局每年落实“四个一”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了中小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三)弘扬传统文化,培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品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力弘扬以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为重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精心选取国学经典、民族艺术和民俗文化,充实学校文化建设的内涵。南海实验初中“礼仪养成教育”、南海实验小学“集美养性”、舟山第一初中“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夏令营”等教育品牌,增强了新时期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定海区教育局开展“十大德育精品”评选活动,如定海小学“红色德育”、舟嵊小学“诚孝教育”等教育品牌,提升了区域立德树人工作的实效性。普陀区教育局依托《现代海洋教育读本》推进区域现代海洋教育,锤炼了学生海洋精神与核心素养;朱家尖小学“朱小好习惯”、沈家门小学“红珊瑚”等教育品牌,弘扬了民族传统文化。岱山县教育局把团队课、各类专题教育与德育课有机结合,形成了高亭小学“红色教育”、怀慈小学“方瓦树人”等各具特色的教育品牌。嵊泗县教育局依托德育阵地,引导学生走入社会,丰富渔农村孩子课余及假期生活,海岛“农村少年宫”已成教育品牌。

(四)强化师德育人,发挥教师立德树人的引领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师德治理长效机制,师德问题年度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触禁问责机制,开展“党员义教”“名师有约”等公益活动,形成了以主题活动强化师德、以先锋引领师德、以交流提升师德、以平台践行师德的良好氛围。采取校际交流、网络研修、校本培训、以老带新、德育干部微论坛等方式,提升班主任队伍和德育干部综合素质与管理水平,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学生成长导师制。目前,市本级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级持证率72.5%,B级持证率5.1%;定海区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级持证率69.9%,B级持证率6.9%;普陀区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级持证率86.5%,B级持证率7.2%;岱山县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级持证率61.8%,B级持证率6.32%;嵊泗县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级持证率50%。

(五)深化课程育人,构建立德树人素质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快课程改革,改革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定海区教育局坚持“学为中心,先学后教”的教学模式,“海岛小班化教育模式”得到省内外专家肯定。普陀区教育局课改试点学校先行,普陀二中“CPS”实践课程、沈家门小学“海精灵课程”、朱家尖小学“海雅课程”等,在区域内起到示范辐射作用,得到省课改专项巡查组的高度评价。岱山县教育局多举措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高亭小学、高亭中心小学等学校的拓展性课程选入《舟山市深化课程改革方案汇编》。嵊泗县教育局将学校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工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改要求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明确项目评价办法与评分细则,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手册与学校班级评价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前置条件。

(六)同频共振育人,建设新型家校合作关系。《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建设新型家校合作关系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各中小学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基本建成,实现了家访全覆盖、家校共育、社会资源共享。定海区教育局联合社会各界,共同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教育活动,家长义工、父母讲师团、家长深入课堂等新型家校合作方式,加强了家长对教育的关注度和支持度。普陀区为“全国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区”,教育部门强化考核机制和学校民主管理,畅通了家校沟通渠道,提升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组建家长助教组织参与学校管理和课程开发开设,丰富了学校教育元素;搭建家长学校各类先进评比平台,推动新型家校合作关系健康发展

三、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几点要求

立德树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立体化的长期任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坚持文化育人、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管理育人、合力育人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切实发挥学校立德树人主阵地作用。督查发现,部分中小学校对“立德树人”内涵理解不深刻、不全面,把立德树人工作局限于德育层面;部分学校校园建设、文化内涵提炼与“一训三风”契合度不够。要求学校准确理解“立德树人”内涵,坚持正确的教育价值取向,坚持育人为本,立德为先,改进智育,加强体育和美育,重视实践和劳动。要求学校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宣传、探索实践,把对道德的认知转化为德育行动;要求学校聚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加大课程改革力度,“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要求学校注重一训三风潜移默化的浸润,充分发挥文化影响人、改变人的作用。

(二)着力提升教师立德树人引路人素养。督查发现,部分学校的教师对课程改革和考试改革的认识不到位,课程开发能力相对薄弱,偏重于知识传授,学校对教师育人能力培养力度还有所欠缺,市本级和两区在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上举措多,两县的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开展相对单薄,总结提炼欠缺。要求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完善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过程,严格师德考核,强化师德监督,全面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以提升师德修养、育人意识和能力为目的,组织开展校长专项培训与研修,提高校长统筹学校各项育人活动的能力;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教师培训与研修,提高师技、师爱、师责、师品四方面修养,以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的需要。要求教师在教学管理实践中、在教育改革发展中锻炼自己的职业理想和精神追求,做“四有”好教师。

(三)牢固确立课程立德树人主渠道理念。督查发现,中小学校以德育课程引领德育工作普遍缺欠,德育课程校本化推进力度不足,“德育精品课程”校本化缺少,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等拓展性课程的德育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其他学科教学德育目标渗透不明显。岱山县和嵊泗县部分学校缺乏具有学校和地域特色的课程建设体系,个别学校缺乏课程建设的办学理念引领,缺少对课程的进一步整合与提炼,课程育人功效体现不够,拓展性课程精细化管理不到位。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学校要充分认识课程改革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牵动着学校教育的全面改革。多年的课程改革实践证明,抓住了课改,就抓住了育人工作的“牛鼻子”,学校要牢固确立德育课程与课程思想相统一的理念,把深化课程改革作为立德树人的切入点,为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工作奠定基础。

(四)协力健全立德树人三位一体育人机制。督查发现,部分县(区)和中小学,新型家校合作关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不完善。市本级和两区推进新型家校合作的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岱山县和嵊泗县在指导中小学开设家长学校,交流和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开展家庭教育等方面还有欠缺。社会是立德树人的软环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学校要统筹学校、家庭、社会等教育环境,实现立体育人;要建立与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良好家风,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与健全中小学教学指导专业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教学研究与指导;支持和鼓励学校聘用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或挂职教师;联合宣传、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营造学校与社会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教育质量主题。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科学多元的评价体系;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学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实实在在的自觉行动,将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开设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学生体育课和艺术课学习状况纳入考试招生和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学生身心健康和审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