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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8日 09:12  点击:[]

舟山市教育局文件

舟教基〔2017〕13号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新城义务

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城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做好2017年秋季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试行)的通知》(舟教基〔2015〕64号)、《舟山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舟教基〔2016〕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对象为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在2017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持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户籍住址)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审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户籍在新城的入学对象。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的6月30日,之后迁入户籍要求2017年秋季在新城就读的,统一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其中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对象,在学额许可范围内调剂到南海实验学校长峙校区(舟山第三小学,下同)就读。

(二)在新城有房产的非新城户籍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拥有新城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以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属于共有的房产,父母及入学对象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房产获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的12月31日

(三)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已经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新城的,下同)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学。

1.具有本市户籍,入学对象父母一方在新城从业务工一年及以上的;

2.具有外市户籍,入学对象父母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入学对象本人已经办理随同登记,并同时具备后述四项条件的:一是入学对象父母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居住在新城的;二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在新城就业(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证),或在新城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四是入学对象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由新城管委会下辖的街道或管理处出具)。本条所列相关条件,如上级文件有新规定的,服从新规定。

二、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范围

(一)普通公办中小学

1.南海实验初中。招生区域范围为:(1)2013年区划调整前新城本岛沈白线以南、千岛路以西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2)长峙区域居民子女;(3)意向就读南海实验初中的甬东管理处当地户籍居民子女。

2.舟山第一初中。招生区域范围为:(1)2013年区划调整前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区域及沈白线以北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2)新城管委会下辖的勾山管理处与毛竹山社区的新城居民子女。

3.南海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2013年区划调整前新城本岛沈白线以南、千岛路以西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不含长峙区域居民子女)。

4.南海实验学校长峙校区。2017年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为:(1)长峙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2)符合舟山一小、舟山二小、南海小学、勾山小学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可以申报就读,其中浙江海洋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在长峙岛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子女和田螺峙、翁洲、吴榭等新城大桥周边社区居民子女优先。

5.舟山第一小学。招生范围为2013年区划调整前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

6.舟山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为:(1)2013年区划调整前的新城沈白线以北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2)2013年区划调整前的新城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3)意向就读舟山第二小学的甬东管理处当地户籍居民子女;(4)毛竹山社区当地户籍居民子女。

7.勾山小学。详见附件《2017年勾山管理处区域小学招生与预报名登记办法》。

(二)主要招收外来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

舟山市新城学校是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优先安排统筹调剂对象后,按以下顺序招生。

第一类:本市户籍在新城从业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第二类:市外户籍人员居住在新城且符合就学准入条件的随迁子女。

上述第二类对象,在新城实施《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个人情况量化管理制度前,按入学对象父母参加社保时间、取得营业执照(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随迁子女办理暂住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就读。对超出学额无法安排就读的学生将推荐到民办学校就读。在新城实施《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个人情况量化管理制度实施后,按量化分高低依次安排其随迁子女就读,超出学额无法安排就读的学生推荐到民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中小学

1.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2017年秋季,主要招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新生,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明珠学校(含初中和小学)。主要招收居住在新城且符合就学准入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招收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具体招生办法须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名单须报基础教育处核准。2017年秋季开始,长峙阳光学校不再招生。

三、预报名登记

(一)所有符合新城入学条件,2017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以及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儿童少年,都必须在规定时间,随带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招生预报名登记,并完整填写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市教育局委托相关学校受理学生预报名登记,集中预报名登记时间为4月22日、4月23日两天。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可以在5月13日、5月26日、7月5日分别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舟山市新城学校、勾山小学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预报名登记具体要求见预报名登记通告(附件2)。

(二)各校登录“新城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系统”(登录地址:bet365取款—义教报名栏目)上报报名情况,无需上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陈锋老师;联系电话:2046203。

四、普通公办中小学招生录取顺序

(一)招生录取顺序。经预报名登记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学区学校新生按以下顺序先后安排入学:

第一类:入学对象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在2016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二类:入学对象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其父辈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16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入学对象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入学对象非新城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城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五类:2017年6月30日后至新学年开学前取得新城户籍,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

保证上述第一类入学对象在学区学校入学。第二类及以后的入学对象视学区学校学额情况安排,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新城时间先后、新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安排的,统一纳入统筹调剂对象。如有上述五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拆迁安置对象子女、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回归浙商子女、招商引资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统筹调剂安排顺序

1.纳入统筹调剂的上述第二类及以后的入学对象,按以下顺序统筹调剂安排就读学校:一是2017年6月30日及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因学额原因无法在学区学校就读的入学对象;二是2016年12月31日前本人或其父母持有新城房产,因学额原因纳入统筹调剂的入学对象;三是2017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新城户籍的入学对象;四是未按规定进行预报名登记等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

2.统筹调剂对象安排方法:首先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学区生安排后还有学额的其他学校(包括南海实验学校长峙校区)内安排,再在新城学校安排。同类情况的依次按户籍迁入新城时间先后、新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五、新城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插班

新城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原则上每年只在九月初安排,毕业年级(初三年级、小学六年级)一般不予插班。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新生报名时间一致)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经预报名登记审核符合插班条件的对象,视学额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先在学区学校安排插班,学区学校只能安排部分的,按入学对象户口和房产一致的优先,入学对象在学区取得户籍时间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插班。超出学额的调剂安排到其它学校插班。要求插班的学生报名时除携带与新生相同材料外,还需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由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同意该生到新城就学”意见并盖章。

六、其他事项

1.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宣传和入学对象排摸,按要求认真受理预报名登记,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城居民子女按期入学。

2.市教育局将通过bet365取款、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同时统一印制招生通告发放到各学校和新城各社区。

3.招生结果名单由基础教育处分批次抄告学校,一般在7月底左右完成,并根据抄告的学生名单核发学籍。各批次抄告招生名单下达后,学校应当在5日内做好学生的报到确认工作,并把报到情况及时上报基础教育处。严禁学校擅自违规招生(主要包括招收区域外的或不符合年龄要求、不符合就学准入条件,和擅自超出计划等),严禁以借读、学籍挂靠、无学籍跟读等形式接收学生就读。如有违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新城地区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表

附件2.新城地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通告

附件3.《2017年勾山管理处区域小学招生与预报名登记办法》

 

 





 


舟山市教育局

20174月14日

 

抄送:新城管委会、各县(区)教育局


附件2

新城地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通告

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尚未入学,以及2017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入学条件,2017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以及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均需参加招生预报名登记。现将预报名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2日和4月23日共两天,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学对象,请随带相关材料,分别到下述登记点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材料要求

(一)2017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的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入学对象,分别到下列学校登记。登记时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簿、父母(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房产证(属拆迁安置的,需随带拆迁安置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三代同堂的,还需提供三代同堂证明、祖辈房产证、父辈在新城无房证明(以市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凭)的原件及复印件。

1.位于甬东管理处区域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2.位于长峙岛(含岙山、东蟹峙)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3.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的(除勾山管理处区域外),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4.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以及沈白线以北的(含毛竹山社区,不包括勾山管理处区域),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5.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西及沈白线以南的(除甬东管理处区域、毛竹山社区外),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6.位于勾山管理处区域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勾山小学登记,具体详见附件《
2017年勾山管理处区域小学招生与预报名登记办法》;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7.位于上述区域范围的一年级入学对象,有意愿选择南海实验学校长峙校区就读的,统一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学校于4月5日-4月23日在南海实验学校内安排现场咨询登记。
 (二)新城学校登记对象

1.2016年12月31日及之前,其父母持有新城房产的非新城户籍入学对象。登记时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簿、其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符合居住年限、社会保险、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政策条件的在新城从业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上述对象也可以选择明珠学校登记。登记时需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由新城管委会下辖的街道或管理处出具)、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由市社保局出具)、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 2017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要求到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的对象(初三年级、小学六年级一般不安排)登记时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簿、其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由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局签署“同意该生到新城就学”意见并盖章)。

(三)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2017年秋季主要招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新生,具体可咨询学校。

三、其他事项

1.因故未能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可以于5月13日、5月26日、7月5日进行补登记,其中在新城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补登记地点在舟山市新城学校,勾山管理处区域的在勾山小学,其他对象的在市教育局,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开展预报名登记是做好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的基础性工作,家长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实填写《预报名登记表》,并对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可能影响今年招生安排。各登记点学校受市教育局委托,负责对入学对象的资格审核、登记与统计工作,请家长予以配合。

3.预报名登记点学校不完全对应招生录取区域学校,招生办法及录取顺序具体详见bet365取款(网址:http://www.www.shizhengdong.com)“通知公告栏”的《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4.各报名点及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新城定沈路423号):2046203、2036049;

南海实验学校(新城海天大道269号):本校招生联系电话2091120、2091006,长峙校区招生联系号码2091006;

舟山第一初中(新城官山路39号):8173868;

舟山第一小学(新城绿岛路187号):2188587、2082016;

舟山第二小学(新城官山路9号):8175256、8175255;

新城学校(新城千岛路547号):8127752、8127753;

勾山小学(勾山管理处曙光路109号):3091827、3090408;

明珠学校(甬东兴海路47号):2680915、13567672385;

舟山市绿城育华(国际)学校(长峙桃源路566号):8385555、17705805858。

 

 

 

 

 

 

 

 

 

 

 

 

 

 

 

 

 

 

 

附件3

2017年勾山管理处区域小学招生与预报名登记办法

一、招生条件

至2017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户籍在新城勾山管理处行政区域,以及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勾山管理处区域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入学对象。

户籍、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属于共有的房产,父母及入学对象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房产获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以下关于户籍、房产的要求同)

二、招生学校及招生对象

勾山管理处区域2017年招生的公办学校有城北小学、舟渔学校、勾山小学三所。

招生对象:新城勾山管理处下辖的浦东、曙光、蒲岙、浦西社区的居民子女。

三、预报名登记

符合入学资格条件,要求2017年秋季在上述三所学校就读的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到勾山小学预报名登记(联系号码:3091827),登记时必须填写入学意愿并完整填写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集中预报名登记时间为4月22日、4月23日两天,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可以于5月13日、5月26日、7月5日到勾山小学登记,逾期不再受理。登记时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簿、其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生办法

预报名登记对象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按以下办法分别安排到舟渔学校、城北小学、勾山小学就读。

(一)舟渔学校:选择舟渔学校的对象,根据入读意愿安排就读。

(二)城北小学:2017年城北小学计划招收勾山管理处区域居民子女40名左右。根据招生对象的入读意愿,按以下顺序先后安排:

第一类:入学对象在2017630以前取得勾山管理处区域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161231日前拥有勾山管理处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二类:入学对象在2017630以前取得勾山管理处区域户籍,并且其父辈(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161231日前拥有勾山管理处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入学对象在2017630以前取得勾山管理处区域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入学对象非勾山管理处区域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161231日前取得勾山管理处区域房产且一直持有。

如选择就读城北小学的入学对象超过招生计划,在同一类对象中,分别按入学对象取得户口、房产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就读,下一类对象不再安排。无法安排在城北小学就读的对象,安排到勾山小学就读。

(三)勾山小学:2017年勾山小学招收勾山管理处区域居民子女80名左右。根据招生对象的入读意愿,按照城北小学招生的四类入学对象划分办法,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招收。如选择就读勾山小学的入学对象超过招生计划,在同一类对象中,分别按入学对象取得户口、房产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就读,下一类对象不再安排。无法安排在勾山小学就读的对象,根据招生对象预报名登记的第二、第三入读意愿,依次安排到城北小学、舟渔学校就读;招生对象没有填报第二、第三入读意愿的,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北小学、舟渔学校就读。

其他未尽事项,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2017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